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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继续教育考核细则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负责制定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和实施细则以及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教学方案、考核评估办法;审定办学单位和培训机构从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办学资格;建立、完善各级中小学教师培训网络;

   

浙江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细则的第七章——2、中学教师参加规定的职务培训,经培训基地考核合格者,取得由指定培训基地发给相应学分的《学分登记通知卡》和《学分登记存档卡》,《学分登记通知卡》插入《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内,由教师本人保管。《学分登记存档卡》

   

教师继续教育考核细则
山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四)检查、评估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第七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采用学分制管理,每五年为一个周期,培训合格者发给合格证书。未取得培训证书不得参加教师职务评聘、晋级。第八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以业余、自学

   

海南省2009—2013年度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的培训管理与考核——(三)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的考核,按全员培训、专项培训、校本研训,由承办培训项目的机构负责。1、全员培训课程的考核主要由市县培训机构负责(除省统一组织的远程网络培训课程外),省级教师培训机构定期对全员培训必修课程

   

云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继续教育,是指具备国家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在职中小学教师继续提高专业水平、完善知识结构的进修或者培训。进修是指提高学历层次的学习;培训是指不提高学历层次的学习。第三条 县级

   

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南京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本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制订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估下级教育主管部门、进修院校和中小学开展继续教育的工作;在本地区设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奖励基金;加强本地区进修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督导工作,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批评指正。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8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方案——6、使教师立足本地,放眼全国和世界,逐渐适应学习型社会的需要。三、集中培训内容和学时分配 本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分集中培训、校本研修和教育实践活动、远程教育等形式。其中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40个学时,具体内容和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三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目的。第四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学用结合、注重质量和效益的原则。第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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