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东奥会计习题 可交换债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是上市公司本身(法人)。( 2023年11月16日 评论关闭 0次浏览 『题目』:可交换债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是上市公司本身(法人)。() 答案: 请移步公众号查询 原文链接:河南东奥会计习题 可交换债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是上市公司本身(法人)。(,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