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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公需科目 10()是指诚信行为发生后,自我、他人或社会组织对诚信动机

 

『题目』:10()是指诚信行为发生后,自我、他人或社会组织对诚信动机、诚信意志以及诚信行为等情况所做的肯定或否定的价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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