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需科目 从事高风险业务的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原则上不得超过() 2023年11月7日 评论关闭 0次浏览 『题目』:从事高风险业务的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原则上不得超过()年。 答案: A.5 原文链接:辽宁公需科目 从事高风险业务的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原则上不得超过(),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