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继续教育资讯c » 有关继续教育文件

有关继续教育文件

 

关于开展大学后继续教育的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素质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大学后继续教育制度,等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大学后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已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重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后,可以凭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到所在单位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登记。用人单位可以委托代理专业技术人员人事档案的人才交流机构办理继续教育学分考核和证书登记。用人单位或者人才交流机构应当加强管理,如实考核

   

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接受完继续教育后,凭有关证书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或代理其人事档案的人才交流机构申请记载。第十三条 市、区县(自治县、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六条 省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编制继续教育教材规划和科目指南,制定继续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建立健全继续教育服务体系和远程继续教育网络,收集、发布继续教育信息,组织有关专家、学者从事继续教育方面的

   

有关继续教育文件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二)学历教育:对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进行的提高学历层次的培训。第三章 组织管理第十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统编教材;

原文链接:有关继续教育文件,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