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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一百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不可以抵销。”()

 

『题目』:《合同法》第一百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不可以抵销。”()

  • 答案:
  • A.错误

1、甲公司与乙公司互负债务,但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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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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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JxJybA.cоM 分享按照《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无先后履行顺序之约定,当事人一方可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这被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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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有行为时,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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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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