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继续教育资讯e » 中国继续教育法

中国继续教育法

 

人事部关于印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推动继续教育事业发展,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以适应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依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法》、《教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

   

继续教育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学历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四十八个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

   

中国继续教育法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解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南京市“十一五”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结合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实际,现将有关政策和规定作一解读,以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自觉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和学习。

   

同一学历继续教育扣除期限不能超过——法律分析:最长不得超过四十八个月。学历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四十八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

   

继续教育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二)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促进我国会计工作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会计人员继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修正)——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第三条 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继续教育是扣400工资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教育期间400元/月定额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三条 国家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第十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

原文链接:中国继续教育法,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