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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专业技术人员 李某(17岁)是甲公司招用的职工,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

 

『题目』:李某(17岁)是甲公司招用的职工,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李某为发泄对公司的不满,在公司生产的饮料中放入了污物。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答案:
  • A.甲公司可以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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