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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继续教育工作管理规定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在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重点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第三条 继续教育要为“科教兴鲁”战略目标服务,要与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紧密结合,要按照讲求实效

   

人事部关于印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三条 继续教育的任务,是使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增新、补充、拓展和提高,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造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第四条 继续教育对象,是事业、企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第五条 参

   

成都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继续教育的费用应由企业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安排列支,确保继续教育工作任务的完成。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继续教育费用,参照国家和本市对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关

   

关于发布《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五条 各部门和单位应加强领导,逐步实现继续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亦可采取学分制、定期考评制和颁发专业证书、岗位职务培训合格证书、资格认可证书等形式,促进这项工作的巩固和完善。实行各种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文内容——第七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督指导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 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

   

大学继续教育工作管理规定
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统一安排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在学习期间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完成学习任务,接受有关部门的考核和检查。第七条 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和统筹下,市和区、县科技干部管理部门负责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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