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需科目 » 湖北公需科目 《》规定,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应当根据其一贯表现和工作

湖北公需科目 《》规定,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应当根据其一贯表现和工作

 

『题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规定,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应当根据其一贯表现和工作需要,区分不同情形,采取调离岗位、()、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

  • 答案: 请移步公众号查询

原文链接:湖北公需科目 《》规定,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应当根据其一贯表现和工作,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