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继续教育资讯i » 套取教师继续教育经费

套取教师继续教育经费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三章 组织管理第十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统编教材;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评估体系;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

   

回复:继续教育培训经费谁承担——第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经费标准按不低于小学教师工资总额的2.5%在地方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支,地方教育附加费中应按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培训。中小学校应在业务经费和办学收入中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十四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以财政拨款为主,实行政府、学校和教师共同承担成本的分担机制。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在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支,同级财政拨付,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不得截留或者挪用。各

   

山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第十六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按下列规定予以保障:(一)由各级财政部门在教育事业费中按不少于当地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5%安排;(二)在各级地方教育费附加中安排不少于5%的经费用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继续教育;(三)中小学

   

挪用教师工资是刑事责任吗?——肯定是刑事责任,而且还要负法律责任,要看挪用教师I工资多与少,要是多就会被判刑的,要是少就会被批评和教育,甚至被开出教师队伍。
套取教师继续教育经费

原文链接:套取教师继续教育经费,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