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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继续教育对象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十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根据不同对象确定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法规、现代教育理论、学科教育学和教育学技能训练、专业知识更新、现代教育技术、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等。第十一条 中小

   

2020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认定—— 一、认定对象: 伊川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认定对象为伊川县在职中小学、幼儿园(含高职中、特教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 二、认定职责:

   

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5篇——根据“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 为重点,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组织实施继续教育,进一步提高园长和教师的学习能力、 实践能力、 创新能力、 师德水平、 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 使全体教育工作者在实施课程改革, 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中更

   

海南省2009—2013年度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的全员培训——1、培训对象:全省普通中学全体在职教师。2、培训要求:从2009年至2013年,全省每位中学教师应完成至少240学时的在职非学历进修培训,每年要取得继续教育学分至少10学分,五年共取得继续教育学分至少50学分。 1、全员培训内容与

   

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现结合实际就我本学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作如下安排。 二、培训目标 通过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教育观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和完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积极投身于课程改革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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