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需科目 企业与员工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023年11月14日 评论关闭 0次浏览 『题目』:企业与员工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试用期最长约定为()。 答案: A.2个月 原文链接:湖北公需科目 企业与员工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