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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司法厅内部机构

 

四川省司法厅的内设机构——会务、机要和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保密、政务公开工作;承办监狱、劳教、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综合协调事务;承办司法行政系统应急事件组织协调工作;承办绩效管理、综合治理、外事、接待、统计等工作;

   

四川省司法厅——(十一)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警车等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监狱、劳动教养系统和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监狱企业集团公司的计划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十二)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

   

四川省司法厅的主要职责——(二)领导监狱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监狱刑罚执行和改造罪犯的工作。(三)负责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劳动教养的执行和司法行政系统强制戒毒、戒毒康复场所的管理工作。具体的范文模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G

   

_JxjYBA·СOM四川省司法厅的内设机构
四川省司法厅的机构简介——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司法厅(简称司法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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