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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修订

 

江西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2023年6月30日截止——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发布的《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开始时间为2022年7月1日,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关于印发辽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通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吉林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2023年1月15日截止——根据吉林省财政厅深空网公布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吉林省2022年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开始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吉林会计继续教育对象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2020年四川绵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2020年四川绵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从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最严会计继续教育新规将出台,三大变化需要关注!——当时财政部负责人明确表示,继续教育将加强,会计证与继续教育并不是“打包”关系。 据悉,继续教育的内容仍将保留在修订后的《会计法》中,具有法律效力。现行《会计法》第39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

   

黑龙江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11月30日截止——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的《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我省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2年安徽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会计人员应尽快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同时,以前年度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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