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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人员管理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三章 组织管理和公共服务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有关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全部或者大部分继续教育费用的,用人单位不得指定继续教育机构。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

   

员工继续教育学历管理办法——5.1.3未经批准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学历及其他学历,不予承认。5.2继续教育学习管理 员工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期间,每年12月25日前须向人力资源部递交书面汇报,报告当学年学习课程及考试成绩。5.3继续教育学

   

继续教育人员管理规定
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继续教育管理的规定,服从所在单位继续教育的安排,执行所在单位继续教育的管理制度,完成接受继续教育的任务。第十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各部门,应当建立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继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三)协调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四)监督、检查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贯彻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五)组织交流全省继续教育工作情况及经验。第九条 省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管部门,负责本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

   

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编制继续教育中、长期规划,逐年加大投入,支持和引导企业、事业单位自主实施继续教育,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自觉参加继续教育。第六条 人事行政部门是本市继续

   

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市辖县、市)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事业单位)各类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含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第三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对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技能补充、更新、拓宽

   

成都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我市有关继续教育管理的规定,服从所在单位继续教育的安排,执行所在单位继续教育的管理制度,完成接受继续教育的任务,并接受所在单位的检查考核。第十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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