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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会计继续教育相关规定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是什么——(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文内容——第六条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会计继续教育是怎么规定的?——所以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是每个人每年都必须要做的,那么中间要是漏了一年没有继续教育,一般是可以补学的。漏了一年,则联系有关部门把继续教育补上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是漏了两年,两年内是可以补的,若连续两年没有继续教

   

会计继续教育抵免条件?——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

   

有关会计继续教育相关规定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促进我国会计工作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会计人员继续

   

最严会计继续教育新规将出台,三大变化需要关注!——现行《会计法》第39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同时,会计工作的专业性很强,相关知识更新也较快,继续教育制度有利于引导会计人员持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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