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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在暂行规定

 

人事部关于印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推动继续教育事业发展,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以适应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依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法》、《教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促进我国会计工作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会计人员继续

   

继续教育在暂行规定
关于开展大学后继续教育的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素质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大学后继续教育制度,等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大学后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已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重

   

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继续教育是指对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技能补充、更新、拓宽、提高,以适应科学技术进步和实际工作需要的一种追加教育。第四条 县(含县级市、省辖市的区,下同)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综合管理本行政区域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经费,在规定的职工教育经费中开支。不足部分,企业单位按国务院《关于推进国营企业技术进步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列支;事业单位可从科技发展基金、技术开发费和创收中列支;行政单位

   

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十条 农业继续教育经费实行多渠道、多途径筹集。除在规定的职工教育经费和企业基金、利润留成、包干结余、税后留利中开支外,按照国发<1985>21号文件规定:“企业培训技术业务人员的费用可以摊入成本,为某个产品创优、

   

沈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十条 继续教育师资一般应由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内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聘任教师要专兼职相结合。第十一条 继续教育经费实行多渠道、多途径筹集。企业可在规定的职工教育经费和企业基金、利润留成、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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