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一条 为了发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业,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
个人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是怎样规定的——第八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
继续教育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学历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四十八个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什么条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具备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和教学设施;拥有与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制定完善的教学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等。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二十三条 会计
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开始时间和政策是什么样的?——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企业、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总学时不少于多少?——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从其规定。 3、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制度,对专业技术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多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参加远程教育;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等均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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