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继续教育资讯j » 会计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会计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促进我国会计工作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会计人员继续

   

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促进会计工作水平的提高,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财会字[1998]4号),结合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怎么样?——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

   

会计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什么管理制度——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持证人员调转后,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即可。1、2015年以前流程是,网上听课完成学时,然后考试,考试合格打印成绩单,到财政局盖章。2、2015年

   

会计如何继续教育——具体实施由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批准认可的学校、单位组织开展,其运作格局是由培训单位培训,由各级财政部门发证,每个会计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定时间的继续教育; 若连续二、三年未参加,将在资格考试、会计证年检、评先表模等方面予以惩诫,直至

   

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一章 总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省行政区域内的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会计用人单位、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对会计人员知识与技能进行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完善其知识结构

原文链接:会计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