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继续教育资讯b » 卫生专业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卫生专业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济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哪个部门管理——济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管理。从2020年开始启用“济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并逐步实现信息发布、在线学习、学时申报、学时审核、证书打印等继续教育业务全程网上办理。前期集中进行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不低于20,5年不低于125分吗——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

   

护士继续教育学时学分怎么样?——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卫发〔2005〕3号)》第四章学分的要求如下,请自行对照学习: 第八条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积累制,以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周期(从现任职年

   

卫生专业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关于贵州省医学继续教育问题——买卖学分等严重干扰了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工作。针对以上问题 ,作者就如何建立一套既适合我国国情 ,又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作者单位】: 陕西省交通医院 西北工业大学 陕西省交通

   

护士什么时候开始修继续教育学分?——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卫发〔2005〕3号)》第四章学分的要求如下,请自行对照学习: 第八条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积累制,以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周期(从现任职年度

   

继续教育科目分为怎么样?——学分管理办法 1.卫生技术人员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必须从取得现任专业职务资格后,在履职年限内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累计取得每年25学分,作为任职(指正高)与晋职的必备条件之一。 2.学分的分类计算方法 省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以及卫生健康

原文链接:卫生专业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