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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医学继续教育通知

 

医院科室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并将严格按照浙江省卫生厅浙卫发(2003)64号文件《关于全面实行继续医学教育与职称晋升挂钩的通知》精神执行,即中级以上职称每年须取得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5年内须取得国家级继续教育学分10分以上,未取得规定学分者,不得

   

浙江省卫生继续教育怎么样?——至于如若需要补办学分,则 据2000年12月28日卫生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规定: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包括医生、

   

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10修正)——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把继续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扶持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欠发达地区以及下岗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

   

浙江省医学继续教育通知
我在ICME继续医学教育上注册了学分卡,提交成功后查询却无此人信息。IC ——还未导入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全省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根据上级继教管理部门提供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系统,选择“医疗卫生单位”用户登录,在“基本信息管理”栏目中的“继教对象基本信息导入”中下载模板,导入

   

浙江医学继续教育网为啥没法查到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的I类学分。项——现在应该已经关网了,还有一个办法是直接在所在单位的继续教育平台上录入学分

   

如何登记浙江省医学继续教育学分——1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分为1类学分和II类学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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