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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政局继续教育

 

2021年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要求——为促进我市会计人才发展,提高会计人员履职能力,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津财会〔2018〕277号)的要求,现就做

   

天津会计证继续教育问题——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折算为相应继续教育学分,会计人员应当在取得相关证明后90日内持《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到相关财政局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⑴参加2014年度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或参加市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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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及登记方式——培训完成后,由培训单位统一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提交学分申请,由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进行审核确认,无需个人申报。继续教育机构名单可通过天津首页左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栏目查询。三、个人申请的

   

天津现在哪里还可以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啊?我在新技术产业园区上班——天津市开发区财政局 - 宏达街19号 022-66218544

   

天津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的问题——您好 拿到从业证的当年是不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您可以登陆一下天津财政局网 查询号码 打电话咨询一下,或者如果开始了。上面会有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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