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需科目 » 山东公需科目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

山东公需科目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

 

『题目』: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以及尚未销售但货值金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答案: 请移步公众号查询

原文链接:山东公需科目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