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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文内容——第七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督指导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 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

   

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什么管理制度——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持证人员调转后,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即可。1、2015年以前流程是,网上听课完成学时,然后考试,考试合格打印成绩单,到财政局盖章。2、2015年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怎么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管理体制 第七条 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下列事项: (一)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 (二)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七条 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下列事项:(一)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二)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财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会计继续教育有哪些变化——新规:第十六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第十七条

   

会计继续教育每学时折算多少分怎么样?——财政部2013年修订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里面有规定: 第四章 学分管理 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C. 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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