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继续教育资讯h » 山东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山东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继续教育的相关管理工作;行业组织具体负责本行业继续教育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及相关工作。第

   

山东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山东省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地区、本系统或本行业的继续教育规划和计划,结合本单位发展目标和工作目标,适应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提高的.要求,制定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和年度计划,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为其

   

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二)制定本区县继续教育规划、计划及管理办法;(三)监督检查区县属部门和单位的继续教育工作情况;(四)负责本区县继续教育证书的发放、登记和审核。第十二条 市直各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行业)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第四

   

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答:1999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财政部财会字[2013]18号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山东省财政厅鲁财会[2006]23号印发《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二、

   

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没及格怎么办——培训对象为已经到期及即将到期的注册人员、临时和增项人员。往期成绩不合格人员补考时间另行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考试是有时间限制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该数量的考题。因此,只要等待继续教育学院的补考通知即可。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目标要求——(三)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与管理依托“山东省教师教育网”,建立全省统一平台,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实现学分登记与认证、学分查询、统计检索等功能一体化,推进全省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

   

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六章管理与监督——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和业务主管单位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教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对违反本规定的继续教育机构,或在开展继续教育活动中因管理不当不能保证培训质量的,由主管

   

山东二级建筑师继续教育——山东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定点单位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 二级建造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在注册期内需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其中60学时为必修课,60学时为选修课,可一次性计算,亦可累计计算。 第七条 二级

原文链接:山东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