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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师继续教育学历规定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目标要求——在职教师具备相应的合格学历后,继续参加与执教学科相关的国民教育系列师范类提高学历(学位)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视为完成本周期内的继续教育任务。(三)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与管理依托“山东省教师教育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考核,由所在单位负责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将其自修、进修的内容、时间、成绩、学分分别记入本人考绩档案。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经费,在规定的职工教育经费中开支。不足部分,企业

   

一学年教师要继续教育培训多少学时——一学年教师要继续教育培训48学时,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第六条: 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管理。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周期。每周期内,中小学教师应完成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48学分的继续教育。第十四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二)学历教育:对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进行的提高学历层次的培训。第三章 组织管理第十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统编教材;

   

山东教师继续教育学历规定
教师怎么取得继续教育学历——“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不需要考试,只需要满足要求中的课时就可以了。 教师继续教育是指对具有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进行知识更新、补缺和提高的教育。在教师任教期间不断进行,甚至延续到其退休之后,乃至终身。 (1)教学工作所需要的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学分计算——(五)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2009至2013年周期内,全省中小学教师必须完成不少于240学时的继续教育,周期内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教育学分按2学时折合1学分计。(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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