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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配偶可以扣除纳税人发生符合扣除条件的继续教育支出吗——法律分析:不可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三章 继续教育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个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每个子女1000元/月,夫妻双方可各选择扣除50%.扣除条件:从子女年满3岁的学前教育阶段,一直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继续教育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每个子女1000元/月,夫妻双方可各选择扣除50%。扣除条件:从子女年满3岁的学前教育阶段,一直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继续教育按照每月400元定额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来了,夫妻之间怎样分配最划算?——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降低计税工资,从而降低个税额度,增加实际收入。这是自2018年10月1日个税起征点从3000元上调至5000元之后的又一次大幅降低个税的惠民
配偶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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