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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的规定与制度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促进我国会计工作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会计人员继续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文内容——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企业、

   

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资助或者捐助继续教育事业。第五条 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人民

   

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专业技术职务制度被聘任的在职人员。第三条 继续教育应当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面向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新水平,与专业技术工作需要相结合,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与经济和社会

   

继续教育学时如何规定的?——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半年等于45学时。专业技术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脱产或者半脱产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与劳动者的约定,支付工资、福利等待遇。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十二条 继续教育实行学分考核和证书登记制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半脱产学习时间应当不少于规定的学时;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应当完成规定的学分。学时、学分及其折算办法按照省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09修订)——(一)遵守继续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二)服从所在单位统一安排,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制度;(三)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四)接受继续教育的考核、检查、监督;(五)承担与所在单位协商确定的、应当由个人支付的继续

   

继续教育的规定与制度
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市和区市县政府的夫事部门是本级政府管理继续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指导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本地区的规划、计划和有关管理制度、办法;监督、检查贯彻执行继续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的

   

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人事行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行业组织按照管理权限,定期对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考核,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取消其培训资格。第十四条 继续教育实行证书登记制度。企业、事业单位和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对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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