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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建造师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的规定——(1)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 3年 内提出申请, 逾期 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 继续教育 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 执业凭证 ,由注册建造师本人 保管、使用 。(1) 延续注册 :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新政策——法律分析:注册建造师在参加继续教育期间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建筑业企业及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用人单位应重视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督促其按期接受继续教育。其中建筑业企业应为从事在建工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最新规定2021——2021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至少取得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建造师(Constructor)是指从事建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时怎么计算——参加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及命题工作,每次计20学时等。依据《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以下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每一注册

   

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到期继续教育怎么办?——【点击在线咨询问题】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效期是长期,注册执业证书的有效期是三年。注册有效期

   

二级建造师已经注册过了,继续教育时间怎么划定——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时间规定如下:1、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后证书三年一审核,每次审核都要参加继续教育,不参加继续教育者年审不通过,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各管理机构和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各地区、行业继续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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