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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继续教育建议

 

建筑继续教育培训建议?——法律分析:注册建造师在参加继续教育期间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建筑业企业及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用人单位应重视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督促其按期接受继续教育。其中建筑业企业应为从事在建工

   

继续教育存在问题与建议——(2)确立终身教育思想。继续教育要以终身教育为指导思想,学校在开展继续教育工作时要充分体现这一指导思想。应用灵活多变的教育模式,让教师可以结合自身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在内容选择上更加贴合自己,时间控制上更加符

   

一级建造师怎么进行继续教育?过期怎么继续教育?——住建部于2010年8月印发《关于对注册有效期满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施函〔2010〕80号)规定:“鉴于继续教育工作尚未开展,本着简化的原则,从方便个人、企业和基层考虑,经研究,决定暂不开展延续注册

   

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怎么解决?——第十二条 二级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的执业能力和业务水平,是二级建造师的权利。二级建造师必须积极主动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各执业单位有责任为本单位二级建造师提供必要的学习经费、时间以及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其它必要条件。

   

住建行业每年要参加多少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2、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3年)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3、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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