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有上述情况的会计人员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证明,经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后确认。第三章 继续教育的组织与实施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第十二条 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文内容——第七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督指导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 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
会计继续教育从哪年实行2016——2013年。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从2013年开始实施,2013年财政部颁发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具体实施由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批准认可的学校、单位组织开展,其运作格局是由培训单位培训,由各级财政部门发证。
2018年7月1日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面实行——(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三)其他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因此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没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都必须参加会计继续教育。什么时间参加继续教育?根
会计继续教育2020年什么时候开始——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请学员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以免错过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截止时间:2020年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学习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请各位学员
会计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始——会计继续教育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次年开始。财政部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一)依据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制定本地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二)依据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工作重点,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确定本地区各级财政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权限;(四
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是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第三条所列范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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