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需科目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 2023年11月20日 评论关闭 0次浏览 『题目』: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情形之一的除外。 答案: 请移步公众号查询 原文链接:江苏公需科目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