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需科目 女职工怀孕()以上的,不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2023年11月7日 评论关闭 0次浏览 『题目』:女职工怀孕()以上的,不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每天在劳动时间内安排其休息不少于1小时。 答案: A.七个月 原文链接:江西公需科目 女职工怀孕()以上的,不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