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5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4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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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黑龙江正保会计题库 《》(财税〔2018〕135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福,转载请注明来源!
『题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5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4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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