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四条 继续教育应当建立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继续教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继续教育的需要。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其中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保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采取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方法解决。具体经费来源包括:每年从教育事业费中按不低于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的2%和教育费附加中不低于5%的比例安排;
职工教育经费最新规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个体工商户等: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职工福
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国家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企事业单位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本省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专业科目的费用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鼓励企事业单位
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四条 继续教育经费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各级财政部门应当视财力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给予安排,专款专用。企业、事业单位继续教育经费按国家规定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第十五条 各系统、各行业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和其他教育机构教师的继续教育经费,由举办者自筹。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保证对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的投入。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中小学
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继续教育需要,逐步增加继续教育经费投入。第十六条 企、事业单位的继续教育经费按国家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的规定在职工教育经费中支付。职工继续教育经费的比例不得低于职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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