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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单位会计继续教育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文内容——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企业、

   

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及其在京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从事会计工作并已经取得会计证的

   

多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面授、函受、录像、网络等多种方式。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以下简称

   

会计证领取当年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吗?——会计证领取当年如果是通过了考试,是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

   

中央单位会计继续教育
毕业当年要会计继续教育吗——会计行业从业者是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继续教育的,如果您毕业后从事会计行业或如果您已经取得会计证,在取得会计证的当年是不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在第二年开始报名会计继续教育。首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指出:国家

   

会计从业没有继续教育会不会影响初级拿证?——有影响,有无会计证书,只要从事会计工作,就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如果没有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被作废,但特殊情况除外。1、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二十条会计人员在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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