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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2021修正)——(六)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布置的其他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第十二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分为非学历教育和学历教育。新任教师、骨干教师以及其他在职任课教师,应当接受非学历教育。已具备合格学历的中小学教师,可以接受与教

   

在职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云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一条 为了保障中小学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合法权益,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继续教育,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目标要求——(二)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分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两种形式,非学历教育实行学分管理。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非学历继续教育,应根据不同形式、内容折算成学分。在职教师具备相应的合格学历后,继续参加与执教学科相关的国民教育

   

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南京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法》的通知——第一条 为全面提高本市中小学教师的素质,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指对已取得合格学历或专业合格证书的在职教师开展以岗位培训为主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2?省成立教育、人事、财政、物价等部门参加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见附件1),负责统筹和协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除按规定必须进行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见附件2)外,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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