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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继续教育要求

 

护士必须要继续教育吗?——最低学分数为25学分。依据《继续护理学教育试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继续护理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可按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执行,护理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经认可的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的最低学分数为25学分,其中I类学

   

浅谈在职护理人员的继续教育问题——1.1在职护理人员继续教育是保障社会发展进步的客观要求。培养全面的护理人才,满足新时期人类的保健需求是新时代对护理教育的要求。培养高级专科护理人才成为高等护理教育的重要项目,而国际型护理人才的培养则是护理教育的新动向。

   

护理继续教育的方法——2、教学形式在继续教育的学习过程中,由于每位学员的知识掌握水平不同,学习的目的也不同,因此教师要充分考虑学员的诉求,采取多渠道、多层次的教学模式,尽可能的满足每位学员的要求。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以护理实践为主,

   

主管护师注册需要继续教育学满几年——5年,护理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经认可的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的最低学分数为25学分,其中I类学分须达到3-10学分,II类学分达到15-22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院的主管护师及其以上人员5年内必须获得国家级继续护理学教育项目

   

护士继续教育学时学分怎么样?——可以参加护理继续教育规定的护理学术会议、讲座等,也可以购买学分卡,学习护理继续教育知识,取得学分。 护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每两年注册一次,医学教育学分不得低于25分(其中一类学分不少于5分)。 据2000年12月28日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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