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基础会计习题 合伙事务执行人收到其他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的异议时,不 2023年11月21日 评论关闭 0次浏览 『题目』:合伙事务执行人收到其他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的异议时,不停止该项事务的执行。() 答案: 请移步公众号查询 原文链接:天津基础会计习题 合伙事务执行人收到其他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的异议时,不,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