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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政府会计制度

 

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促进会计工作水平的提高,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财会字[1998]4号),结合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2021年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政府会计准则1号至10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1号

   

继续教育政府会计制度
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始?——三、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文内容——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八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负责所属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内容——在统筹规划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各方面教育资源,引导社会办学单位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并不断丰富继续教育内容,创新继续教育方式,整合继续教育资源,提高继续教育质量,逐步形成政府部门规划指导、社会单位积极参与、用人单位支持督促的会计人员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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