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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国家规定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综合性高等学校、非师范类高等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参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社会力量可以举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机构,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保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质量

   

继续教育学时如何规定的?——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半年等于45学时。专业技术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脱产或者半脱产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与劳动者的约定,支付工资、福利等待遇。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文内容——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企业、

   

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一)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发展继续教育事业;(二)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设立继续教育专项资金;(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本单位继续教育经费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四)个人按照国家

   

继续教育国家规定
关于开展大学后继续教育的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素质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大学后继续教育制度,等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大学后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已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人事部关于印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推动继续教育事业发展,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以适应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依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法》、《教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 统计继续教育的教师按照专兼职结合,以兼职为主的原则,由本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逐步形成一支梯队式的、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第十四条 统计继续教育经费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多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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