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需科目 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 2024年1月2日 评论关闭 0次浏览 『题目』: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答案: A.6 原文链接:广东公需科目 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