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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向“培训”要生产力,积极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快速提升我校领导教师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致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理念先进、手段科学、能力之上的领导教师队伍,特制定教师继续教育计划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配套政策和规划;全面负责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实施、检查和评估工作。市(地、州、盟)、县(区、市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四)组织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建立、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网络;(五)负责对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指导、检查和评估工作。第七条 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自治区人民政

   

山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四)检查、评估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第七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采用学分制管理,每五年为一个周期,培训合格者发给合格证书。未取得培训证书不得参加教师职务评聘、晋级。第八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以业余、自学

   

负责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督导工作,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批评指正。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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