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需科目 《》规定,对哺乳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 2023年11月19日 评论关闭 0次浏览 『题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对哺乳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答案: A.1 原文链接:重庆公需科目 《》规定,对哺乳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