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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卫生系统继续教育要求

 

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继续教育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第四条 省人事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州、市(地区)人民政府(行署)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

   

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二条 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如实向社会公示其教育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保证教学质量,如实出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证明,并接受社会监督。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自治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

   

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怎么样?——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

   

甘肃卫生系统继续教育要求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不低于20,5年不低于125分吗——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相互替代。 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总学分不得低于25学分。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及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每年所获得的学分不得低于20学分。

   

卫生系统继续教育学分1类2类学分不要求——(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卫生部公布的项目。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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