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需科目 » 贵港专技 《》规定,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成员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贵港专技 《》规定,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成员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题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成员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 答案: 请移步公众号查询

原文链接:贵港专技 《》规定,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成员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