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专业技术人员 行政行为以其适用与效力作用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可分为( 2023年11月24日 评论关闭 0次浏览 『题目』:行政行为以其适用与效力作用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可分为() 答案: A.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 原文链接:辽宁专业技术人员 行政行为以其适用与效力作用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可分为(,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