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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对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获得者的管理——1.接受继续教育 是职业资格续展登记的必备条件之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72小时。其中接受总署当年规定内容的面授形式继续教育不少于24小时,其余48小时可自愿选择参加省局、总局认可其形式的继续教育。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二章 职业资格登记第八条 已取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取得证书后3个月内申请职业资格登记;未能及时登记的,在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下,可以保留其5年内申请职业资格登记的资格。第九条 职业资格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 ——第四条 凡在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必须在到岗2年内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并按本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不得继续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在出版单位担任责任编辑的人员必须在到岗前取得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办理注册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几年?——(1)有效期三年,超过三年要继续教育。(2)没有从事这个行业,证书不会失效。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包括哪些证书?——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包括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CPA、税务师、造价师、建造师等证书。要注意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分为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以及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个都符合条件的可以叠加进行申请哦。继续教育纳入个税抵扣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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