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甲厂于10月4日到乙公司购买一批原料,当场提货并付款5万元。次日,甲厂因货物质量不合格,将这批原料退回乙公司,乙公司签收,但未退款。10月7日,甲厂到乙公司购买电器一批,价款8万元,提货时与乙公司约定2日内付款。2日期满,甲厂未付款,乙公司上门催收。甲厂认为前后债务相抵,只需支付3000元。双方发生争议。依据债的消灭原理,下列对此案的处理意见哪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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